遗产继承胎儿死胎怎么办?
一、遗产继承胎儿死胎怎么办?
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还是属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非有法定的事由,非经法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只有在发生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犯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法定事由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才能被依法剥夺。
二、剥夺继承权的情形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针对于遗产继承人的相关问题,首先在未出生的胎儿属于继承人范围之内的话应该提前在其出生的时候,留下其应该继承的相关份额,如果发现其出生之后是属于死胎的话,那么就对该份额由已经继承的相关继承人来进行相关处理,具体如何处理,由各个继承人来进行商议,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的话,那么该财产就属于该继承人。
-
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什么?
律师解析: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
-
再婚后育有子女,一方死亡,财产怎么继承?
在离婚后双方复婚的情况经常出现,如果夫妻在婚后又生了子女,而一方又去世了,这种情况下留下的遗产应该如何分割呢?继承权属于谁?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处理好,很容易引起经济纠纷,闹上法院。遗产继承一般有这些情况:1、已经立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处置;2、未立遗嘱的话,就...
-
遗产继承时效过了时间怎么处理
律师解析:继承遗产一般没有时效期,随时可以办理继承。但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
-
残疾人咋继承遗产
律师解析:1、残疾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接受遗赠继承遗产。2、在遗产继承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