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关于经济补偿支付条件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关于经济补偿支付条件有什么?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民法典就离婚时夫妻间权利义务延伸而形成的一项权益保护制度。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以书面方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双方已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夫妻财产。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由于一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一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也是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
二、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是多少?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具体操作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夫妻陷入感情危机后,往往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处理。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支付经济补偿,这个也有前提条件。一方因为照顾子女、老人付出义务较多时,可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多主张一些,对方也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部队申请离婚要走哪些程序呢
律师解析:具体的程序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
-
离婚案二审还需要开庭吗
律师解析:大多数情况是需要的。离婚案二审有可能开庭,也有可能不开庭,因为有些夫妻在庭外达成了和解了,该案件就不需要继续开庭审理案件。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可以不用开庭的,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
-
协议离婚能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律师解析:首先,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具有极强的人身性,其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
夫妻双方自愿签了离婚协议之后是不是就有法律效力了?
律师解析:一般生效,但是效力是否及于离婚本身,还要看是否办理登记离婚。首先,只要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离婚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符合公序良俗的,夫妻二人在协议上签字后,协议即成立。但协议成立并不等于协议生效。还需要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