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驻外使领馆可以处理处理华侨结婚吗?
近年来,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案件日益增多。受理这类案件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并照顾到他们居住在国外的实际情况,加以妥善处理。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1.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们鼓励华侨按居住国的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如当地有关当局为此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的意见,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该婚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可应其要求用口头表示或书面证明:
“×××与×××申请结婚,其婚姻的缔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
(2)如该婚姻除年龄和禁止近亲通婚的规定外,其他均符合我婚姻法的规定,我也可应其要求,根据情况用口头表示或书面证明:
“鉴于×××与×××已在××国定居,如××国有关当局依照当地法律准许他们结婚,我们不表示异议”。
(3)目前有些使领馆应驻在国有关当局的要求,为合乎本条(1)、(2)情况的婚姻出具的证明,虽同上述两种证明的措词不一致,但如它符合我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并已为驻在国有关当局所接受者,可将所出具证明的格式和案例报外交部领事司转民政部民政司备案后,仍按过去惯用格式办理。
(4)如该婚姻违反我婚姻法关于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和禁止重婚的规定,我既不能承认该婚姻为有效,也不能为其出具任何证明。
(5)华侨与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申请结婚登记,我使领馆不受理。如当地有关当局要求我使领馆出具证明时,我可根据情况用口头表示或书面证明:
“中国籍人×××与××国籍人×××申请结婚,我们不表示异议”。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结婚申请,我使领馆不宜受理:
(1)驻在国法律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为有效;
(2)不符合我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
3.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均是华侨,且符合我婚姻法的规定者,如驻在国法律允许,双方又坚持要我使领馆为其办理结婚登记的,我使领馆可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如驻在国有关当局要求,我也可为该证书出具译文,并证明其与原本相符。
-
复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律师解析:复婚手续办理的方式:1、按照结婚登记的同等方式予以办理,即双方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申请复婚。2、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复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并收回之前离婚的离婚证...
-
什么情况下是禁止结婚的
律师解析:如下情况下是禁止结婚的: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3、一方或双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续的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4、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
-
近亲结婚是什么?
律师解析: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有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男或者女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两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结婚的。如果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
服刑人员怎样办理结婚登记
律师解析:服刑人员想要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结婚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