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仲裁吗?
一、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仲裁吗?
离婚协议不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一方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的,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1.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不能撤销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也就不适用于《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的规定。因此,男女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不能引用《民法典》合同编关于赠与的规定,是不能撤销所谓的“赠与”的。而且,男方将其个人财产处理给女方可以看作是对对方的一种帮助、一种经济补偿,而非赠与行为,是建立在原有的婚姻关系这种特定的人身关系基础上的,是达成离婚协议的基础,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2.婚姻登记机关确认过的夫妻离婚协议,具有确定的效力,不能随意撤销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在正常情况下签订的,即只要双方不存在订立协议时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况下,就是认可其效力的。也就是说法院审理,只是审理有无欺诈、胁迫等等特定情形,而并不是要重新进行分割。
3.即便是一种赠与,因其道德义务性,也具有不可撤销性
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育条款等均系出于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的动机,因此,男方基于离婚事由将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处分给女方的行为,可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男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离婚协议书就不是必须要有的了。只有在协议方式下解除夫妻关系,才会对离婚协议书有强制性的要求,当事人先充分协商,在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才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但这样的协议书也不会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
孩子已成年离婚协议怎么写
孩子已成年的,撰写离婚协议如下:一、标题写明离婚协议。二、开头写明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离婚原因。三、正文写明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
农村征地独生子女可以多分吗?
一、农村征地独生子女可以多分吗?农村征地独生子女不可以多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
-
上诉争夺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
一、上诉争夺孩子抚养权流程是什么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
-
子女拒付赡养费如何处理
一、子女拒付赡养费如何处理子女拒付赡养费老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