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离婚房产分割公式都有哪些分割方法
离婚案件中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最大的就是房产,这类财产对当事人双方都有比较重要的意义。我国对这类案件的审理也较为谨慎和严格,就是为了防止损害个人利益。那天津市离婚房产分割公式都有哪些分割方法呢,下面小编就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17条之规定,结婚之后所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的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房产除外)。
婚内按揭购房当然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按揭购房还有一笔共同的债务,也就是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当夫妻双方离婚时该未偿还完贷款的房产该如何分割呢?经过笔者对同类案例的研究,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分割方式(以下均按夫妻双方各占50%的原则性分割来计算):
一、第一种分割方式
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增值 已支付房款)×50%,这里的房屋增值有两种算法,第一种可申请评估机构评估,第二种可由(房屋现值-购房时价款)得来;已支付房款包括已支付的首付和已还贷的本息。
二、第二种分割方式
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尚欠银行按揭贷款)×50%,房屋现值可由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由夫妻双方同意确认。
三、第三种分割方式
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首付款 婚后共同还贷款)÷ 房屋总价款(房价款 利息)×房屋现值÷2,其实这种计算方式源于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对共同还贷和相应增值部分的计算,而且此算法较复杂,且在计算房屋总价款时把所有利息(即包括未还清贷款利息)计算进来可能有失公平,司法实务中对于婚后按揭共有房屋分割按此类方法分割较少。
主要在我国的分割时有三种主要的分割方法。主要是依据当事人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分割的,相关分割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分割,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迫害。
-
对于人们来说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对于人们来说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
-
口头赠与房屋有效吗?
父母赠与房屋给子女的情况十分常见,通常双方会直接在口头上说明赠与的情况,没必要签订合同。但是如果父母和子女双方或是和另外的兄弟姐妹出现了矛盾,就会对之前口头存在的合同产生纠纷。那么这时没有具体书面合同的赠与关系是否有效呢?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不仅仅是...
-
离婚保险财产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离婚的保险财产分割,就要看这些保险是属于哪种类型的保险,不同类型的保险它有不同的分割方式:1、人身保险,关键在于“更正受益人”如果是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可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坚持着男女平等,还有就是要照顾到妇女和儿童子女的合法利益来进行财产的分割。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