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怎么取缔程序?
一、散乱污企业怎么取缔程序?
1、环保行政机关出具行政处罚决议。
2、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成立清算组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除了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之外,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4、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7、清算分配
公司财产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8、制定清算报告,报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9、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二、法律依据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相关事项,特别是对于散乱污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对于相关取缔的程序应当首先由行政机关来对违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
环境侵权责任规定包括什么?
环境侵权的侵权责任包括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污染环境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环保部门及社会公益组织可以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间内修复生态环境。若构成刑事犯罪,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
噪音污染法律有什么规定?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受到环境噪声污...
-
环境侵权引入惩罚性赔偿了吗
环境侵权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
-
关于单位搬迁的环保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单位搬迁的环保规定有哪些?1、编制应急预案防范环境影响为避免各类关停搬迁过程中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企业关停搬迁前应认真排查搬迁过程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源和风险因素,根据各种情形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