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是否算污染环境罪?
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是否算污染环境罪?
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是算作污染环境罪的。污染环境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
二、污染环境罪的侵权举证责任是什么?
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并不意味着原告无需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原告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原告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主要有:
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原告负有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行为的责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定排污单位是否需要缴纳排污费和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并不是确定排污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界限。即使排污符合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也应当根据有损害就要赔偿的原则,承担赔偿责任。
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
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但并没有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便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也是如此。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对象,一般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环境权三部分。应由原告对损害事实的存在负举证责任,因为损害事实属于原告控制的范围,原告对造成了哪些损害最清楚。
污染环境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我国相关的构成了污染环境罪行为的当事人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且我国的相关部门在对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将会依照实际情况追究侵权行为人,侵权案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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