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未到案会被宣判吗?
一、污染环境罪未到案是否会被宣判
1、因环境污染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未到案就是被告当事人未出庭,而且被告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庭,本案的判决属于被告缺席判决。
同时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综上,如果污染环境者属于刑事犯罪且未到案,法院不能直接宣判。
二、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污染环境罪首先是一种罪行,犯罪者本身就应经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理应出庭接受审理。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案件主犯与从犯都必须出庭,故而污染环境罪未到案的原则上法院不能直接越过审理环节而宣判。只有等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到庭审理后,法院才可以宣告判决内容。
-
环境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环境侵权提起民事诉讼的,由造成环境污染的一方就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
-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一、环境行政复议办法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一)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二)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暂扣、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三)...
-
污染环境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一、污染环境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1、犯污染环境罪,一般犯罪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环保搬迁赔偿低怎么处理?
一、环保搬迁赔偿低怎么处理?环保搬迁赔偿低可以跟当地的负责拆迁部门的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对方不予理睬,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来进行诉讼,具体的赔偿的方式如下所述。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