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法》第24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民事诉讼法》第25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民事诉讼法》第38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6、《民事诉讼法》第241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
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
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
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处分行为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债务人实施的事实行为如丢弃其财物,债务人实施不会使其财产减少的非处分行为,如出租财物,债权人不能对之行使撤销权。因此,只有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时,才发生债权人的撤销权。
2、债务人的行为须危害债权。所谓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使其该般财产减少到不能清偿该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若债务人的行为并不能使其财产减少至影响其清偿能力,债权人仍能受完全的清偿,也不发生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债权,应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为准,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3、《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属于除斥期间,不能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需要指出的是,若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无偿的,则不论第三人有无恶意,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若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有偿的,则只有第三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这个撤销权纠纷的管辖确定都是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如果双方有约定好管辖法院的话就按约定来执行,如果没有的话就是按照规定来执行的,不过行使这个撤销权的话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
民法典合同未签定时间如何认定效力
一、民法典合同未签定时间如何认定效力民法典规定,合同没有签订日期,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民法典中合同被撤销多久成为无效合同
一、民法典中合同被撤销多久成为无效合同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合同被撤销后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
-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一、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是哪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很多,包括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中有非法的内容等。《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
-
民法典中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我国民法典没有直接规定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但是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终止后应该是能再撤销合同的,只要当事人的撤销权没有消灭,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