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转移和转移占有的区别是什么
一、所有权转移和转移占有的区别是什么?
所有权转移和转移占有的区别是定义不同。
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
转移占有的意思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二、所有权转移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
5、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与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如仓单、提单等。
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在司法实践中,标的物交给对方并不代表所有权一定发生转移,比如在买二手房的时候,如果卖家只是把房子交给了买家,但实际上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登记,那房子的产权在法律层面上仍然归卖家所有,但普通的动产交易,从标的物交给对方时,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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