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吗
不是,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既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又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即委托人、行纪人、第三人。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从事买卖事务时,不论行纪人是否告诉第三人自己是代理人的身份,或者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的姓名,都不影响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的买卖关系的法律效力。由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委托人无权对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提出自己的异议。
行纪合同,也称信托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的地位在《民法典》中依法确定并独立存在。
2、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法律活动、为委托人办理事务,而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的关系与委托人无关,行纪人虽然为委托人办理事务,但是以自己的名义,因此,委托人也不对行纪人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3、行纪人的法律活动是为委托人办理事务,争取利益,因此,行纪人在充分考虑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其发生的货物风险应由委托人承担。
4、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活动,行纪合同的委托人获得行纪人办理事务的结果,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5、行纪合同的标的物是行纪人为委托人办理事务而与第三人发生的法律行为的结果,该结果是委托人的委托,即行纪合同的标的物。
6、行纪合同的法律活动范围仅限于购销、寄售等民事法律行为,仅此而已,不涉及其他内容。
行纪合同是属于有偿合同的一种,行纪合同是行纪人用自己的名义来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性的活动,而委托人需要向行纪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因此行记合同是属于有偿合同,但是经济合同不属于继续性合同,也不属于委托合同。
-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生效期限吗
一、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生效期限吗1、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生效,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期限和附终止期限两种。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
-
无效合同必须起诉撤销吗,应该如何确认合同无效
一、无效合同必须起诉撤销吗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无效,所以无效的合同不需要起诉撤销,可以撤销的合同才需要申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
-
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续
一、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续当事人事后协议解除合同,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不因此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约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当约定条件出现或法定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若...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