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一、如何认定“居间人是否已促成合同成立”
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二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顾文思义,要求该合同的成立是因居间人提供了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的,即该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如果委托人最终不是因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而取得了系争标的,我们就不能以该结果推断出“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之事实。因此违约也无从谈起
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然而,实务中,不少居间人为使自己获取报酬的目的不落空,往往利用格式条款,要求委托人如果因违约未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因合意解除居间协议未签订买卖合同的,违约方及合意解约方需向居间人支付相当于居间报酬的违约金或服务费。这样,就使委托人处于必须签约,否则就要承担违约金或服务费的不利地位;而其自己则处于无论是否促成合同成立,均可获取相当于居间报酬的违约金或服务费的有利地位。这明显加重了委托人的责任。因此,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
三、委托人规避居间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合同没有明确指出某种行为是否属于违约,只要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构成违约。
由于投资居间合同违约责任往往涉及到违约赔偿,金额往往较大,对于委托者来说,如何有效判定违约责任,规避违约风险就极为重要了,在涉及到投资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时,往往需要对细节和条款进行法律判断,在这方面如需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本站专业人士厘清条款细则,规避违约风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泉州律师。
-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采用哪些形式
律师解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法律依据...
-
民商事领域纠纷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XX 民事判决书 (2019)甘1202民初966号 原告xxx,男,汉族,生于xxx年6月4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 委托代理人韩海东,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诉讼代理。 被告xxx,男,汉族,生于197x年5月5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 被告xxx,女...
-
建材购销合同如何订立
律师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建材购销合同的订立方式:1.建材需求方发出希望订立建材购销合同的要约;2.建材供销方表示同意、作出承诺;3.订立建材购销合同通常需要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正式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
-
转租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析: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