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整合怎么解决税务
合并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企业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企业依法合并后,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纳税人的处理
l、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依照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
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设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新设企业为纳税人。合并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新设企业承继。
二、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合并面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合并前企业资产的帐面历史成本计价,并在剩余折旧期内按该资产的净值计提折旧。凡合并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减免税优惠的处理
1、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都不是新办企业,不应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合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且已享受期满的,合并后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
3、合并前合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一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并后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4、合并前各企业庞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税收法规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合并后不符合减免税优惠的,照章纳税。
四、亏损弥补的处理
1、企业以吸收合并方式改组,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符合纳税人条件的,应分别进行亏损弥补。合并前尚未弥补的亏损,分别用其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但被吸收的企业不得用存续企业的所得进行亏损弥补,存续企业也不得用被吸收企业的所得进行亏损弥补。
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以及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企业按规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法律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有明确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什么企业会有很多并购业务
在下列情况下,企业企业会有很多并购业务:其一、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其二、投资者选择继续并购。《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
-
总分公司合并报表如何做
律师解析:既然独立核算,可以按照准则或者制度相应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参照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内部业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
-
分公司可以分配股权吗
分公司一般可以分配股权。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公司章程、名称和财产,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一般不能进行股权的分配。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包括诉讼活动。【法律依据】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分公司是指...
-
两家公司可以业务合并吗
可以,但要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法律规定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