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罪应该怎么界定
爆炸罪的认定
(一)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划分
两者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具备爆炸罪全部构成要件,即为既遂。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按《刑法》第115条作为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看,该罪是举动犯,不存在实行终了的未遂。因为爆炸行为已经实行终了,在一定条件下就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无论是否引起严重后果,都是既遂。爆炸罪未遂只能发生在爆炸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的阶段,比如刚着手引爆或者在引爆过程中,被人发现夺下炸药,使爆炸未能得逞。这种情况属于未实行终了的爆炸未遂。
(二)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区分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分这两类犯罪,其使用的手段和危害后果都有相同之处,但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
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不同。
爆炸犯罪行为人引发爆炸物或以其他方法制造爆炸,造成或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其危害结果是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的。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人虽也使用爆炸的方法,但还可以使用其他方法,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伤亡,而且一般只造成人身伤亡,不造成财产毁损。因此,行为人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爆炸行为,选择的作案环境和条件只能杀伤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而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分别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如果爆炸行为虽然指向特定的对象,但行为人预见其爆炸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仍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应以爆炸罪论处。
(三)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犯罪只能由过失构成,而爆炸罪,在客观方面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在主观方面一一般由故意构成。
(四)爆炸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使用爆炸手段破坏公私财产的,往往也会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如果使用爆炸手段故意毁损某项特定的公私财物,其结果也没有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大量公私财产的,依照本法第275条的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五)爆炸罪与使用爆炸方法破坏的区分
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等犯罪的区分从行为方式、侵犯客体、危害后果来看,使用爆炸方法破坏全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等犯罪与爆炸罪在犯罪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同之处。但是,由于本法对此类行为有专门规定,因此,如果行为人使用爆炸方法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的,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分别以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
-
最新挪用公款300万能免刑吗
挪用公款300万能免刑吗不能。挪用公款300万元,涉嫌挪用公款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企业间的民事起诉状范文
民事借贷起诉状范文原告×××(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联系电话×××被告×××(写法同上)请求事项1.判令被告×××;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
二手宅基地买卖协议书范本
宅基地买卖协议书范本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达成转让协议如下: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