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离婚,如何起诉离婚,怎样才能离婚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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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如何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如何起诉离婚,如何起诉离婚,怎样才能离婚”问题回复如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起诉法院: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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