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因为交通事故而给他人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此时自然需要肇事者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赔偿。如果这个时候伤残情况较为严重,导致伤者丧失了部分或者全部劳动能力的,在计算伤残赔偿金的,自然就要考虑到赔偿的年限问题。那究竟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知识: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
二、不同意交通伤残鉴定结论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评定结论不服,其可以选择的救济方式包括重新进行鉴定和通过质证排除或者降低伤残评定结论的证明力。
重新鉴定的情形包括:
第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情况。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评定的,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另外,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后,原来的鉴定结论因为存在瑕疵,所以不再采用。
通过上文的分析讲解,大家应该知道交通事故赔偿年限其实需要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承担或者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一般是以20年来计算。不过要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经过有关部门协调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赔偿义务,所以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一定要考虑全面,下面本站小编总结了一些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一、签订交通事...
-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误工费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
-
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跑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跑了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
-
2021年合肥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因伤残等级和地区不同而不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是与当地居民的人均收入和消费支出有关,合肥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数据资料以供参考,详情请看下文。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