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连环买卖均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动产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登记为合同生效,车辆,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登记使其具有公示效力,在实践中车辆登记几乎是一个必要条件,车辆连环买卖均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车辆连环买卖均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明确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他环节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不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处的“最后一次”针对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前的最后一次因转让而交付,此处的“转让”的对象是所有权且无须以有偿转让为前提,此处的“交付”强调的是实际控制,而非观念交付。
为了规避承担事故赔偿责任,部分肇事的受让人可能会在事故发生后,将机动车进行虚假转让,将责任转嫁给没有偿付能力的虚假受让人(具体手法:将车辆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提前到交通事故发生前)。另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机动车登记所有权人、前手受让人在明知机动车为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为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还恶意进行转让的情形。如果受害人怀疑存在虚假转让,应当将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的前手追加为共同被告,以便查清事实,便于追索赔偿,尤其有无存在转让人无法查明或下落不明等情形。
-
强制执行车辆过户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
-
北京车辆过户号牌不转让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
-
2021年昆明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标准是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商业用地还是民用土地,都是由国家管理的,换句话说,土地是国家的。为此,国家专门设立了土地使用税,以此规范国家土地的使用情况。众所周知,昆明是个四季如春的城市,那么,在昆明的土地使用税是多少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昆明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标...
-
上海机动车牌照夫妻间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按照上海市政策规定,机动车牌照不能在私人之间转让过户,但是如果是直系亲属,是可以过户车辆牌照的。这样一来,就给保留牌照留下了政策空间,也有不少上海人是这么操作的。那么上海机动车牌照夫妻间过户手续怎么办理?下面我们跟随本站小编具体了解下吧。一、上海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