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量刑标准
危害国防利益罪2.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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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认定
(一)区分破坏本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界限他们在犯罪的主体、对象、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故意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主要区别:(1)本罪属于危害军事利益的犯罪,而后几种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2)本罪破坏的对象只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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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368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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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属必要共犯,能构成本罪主体的只能是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军事管理区,仍然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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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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