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适用对像,有哪些减免规定?
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因此使用国有土地或者是集体土地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得费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需要缴纳费用。土地使用税适用对像是有限的,虽然大部分都是需要缴纳费用的,但是部分土地的使用税是会被减免的,因此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候首先要确认使用税的适用对象。
一、土地使用税适用对像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减免规定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税适用对像是县级以上城市的土地,如果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话土地使用税均会进行减免。如果是针对荒地滩涂的二次开发和利用的话也是会全额减免土地使用税的。这是为了土地资源可以得到更好的分配和利用所做出的决策。
-
土地使用税实际交付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税实际交付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税实际交付规定是必须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和时间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
-
交了耕地税土地使用税还要交吗
一、交了耕地税土地使用税还要交吗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
-
缴纳的地税是土地使用税吗?
一、缴纳的地税是土地使用税吗?缴纳的地税是土地使用税。土地税简称“地税”。指对土地课税的总称。根据土地的价格、面积或收益等作为课税依据,计算征收。土地税在各种赋税中历史最久,并为各国普遍采用。如旧中国的田赋和地价税,都属于土地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
-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早在1988年,我国国务院就制定了相应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时至今日,该条例已先后经历过两次修订,那么,这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哪些具体规定呢?请你随本站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