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市级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主动进行公开,另外一种是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含的鱼缸切身利益,有关系的信息,或者是政府的办事,智能程序的相关的信息,都需要主动机器公开。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政府权能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信息公开,这是非常有必要性的,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政务信息,关于行政部门如何进行执法执法的依据是什么,执法的程序是什么,以及执法的结果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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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现如今,我国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对于办事质量跟办事效率都有了一定的要求,为了提高我们的办事效率,政府行政机关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那么,为了了解相关的政府公开事宜,我们必须知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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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
南京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一直做的不错,当地老百姓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同时,南京市民也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经审核,符合公开条件的,政府会采用适当渠道告知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的手续是比较简单的,那么南京市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下面小编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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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和什么基本权利?
律师解析: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基本权利。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拥有的权利具体是:平等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权、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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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析: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成立条件是:1、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2、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具有营利的目的;4、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