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质权人能否直接处置质押物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1.81W
律师解答:不能。律师解析:质权人不能直接处置质押物。
法律规定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质权人在未经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处置质押物造成质押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质权一般指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法律规定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质权人在未经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处置质押物造成质押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质权一般指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代位权与债权关系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代位权与债权的关系为:代位权是债权法律效力的体现,只有债权存在,债权人才可以行使其代位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使其代位权。并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会产生一定的费用的,该费用由债务人来承担。法...
-
民事诉讼期间债务人能免于违约责任吗
律师解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不是免去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期间债务人有违约行为的还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
公司欠款是不是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就一定有效
律师解析:公司欠款是不是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非一定有效,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欠款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欠款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欠款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
-
怎样处理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律师解析: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行为。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