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七条 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民间借贷行为的认定,一方面是需要根据其借贷行为是否存在诈骗或者欺诈的行为,另一方面也需要对约定的利息标准进行认定,对于超出了合法的范围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调解、或者起诉的方式来要求降低利息的标准。
-
婚内赌博欠债能要求帮忙偿还吗
财产关系存在于我们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人身关系息息相关,婚姻关系的缔结与解除、继承的发生、亲子关系和抚养关系的存在都会影响财产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在处理人身关系时,也需要格外注意涉及到的财产关系。每个人都希望能够通过努力来增加自己的财产...
-
民间借贷中,什么样的诉讼属于虚假诉讼?
法律规定,法院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审查是否属于虚假诉讼:1、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2、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3、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4、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5、当事人无...
-
成都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在哪里起诉
一、成都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在哪里起诉?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现在到户籍所在地的起诉相对较少,像借钱给外来打工者,后来不还的,要到他原来的户籍所在地起诉是不实际,因此,通常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敲诈勒索罪和要债一样吗?
一、敲诈勒索罪和要债一样吗?这两者并不一样,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要债通过的合法沟通不构成犯罪,具体需要看采取的方式是否合法。从主观上来看,被告人不具有将被害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被告人是受债权人委托,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