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钱属于拾得遗失物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遗失物的概念
遗失物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者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二、捡钱属于拾得遗失物么?
通过遗失物的概念以及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情况来看,捡钱一般都是属于拾得遗失物的范畴,拾得的遗失物要归还给失主。
三、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79条,第2 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与此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意见》第94条,该条规定:“拾得物丢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捡钱的行为经常发生,很多人觉得捡钱不还是很严重的事情,但是通过对捡钱属于拾得遗失物么这个问题的解答大家可以知道,捡到的钱作为遗失物来说是必须要归还失主的,当然失主也可以给归还人一些报酬作为感谢,这些是当事人自己可以私下决定的,但是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的情形必须要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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