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公司担保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担保规定是什么?
(一)一条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如前所述,我国对法人作担保无特别规定和限制,对公司法人也不例外。新《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也表明了公司可以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自行决定本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决策机构。因此,公司从事担保行为在我国原则上属于公司意思自治范畴,法律对此不作限制。
(二)两个选择――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的“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文义,公司章程在公司为他人担保的决策机构上,只能在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含股东大会,以下同)两者之间进行选择,超出法律允许的选择范围,意思自治将归于无效,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例如,某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长、CEO或总经理决定”,该规定无效。这就如同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通过协议管辖选择解决纠纷的法院,但只能在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范围内选择,超出该范围的协议管辖条款无效。
(三)两种担保――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
《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此乃对公司一般担保的规定。所谓一般担保,系与该条第2款规定的特殊担保相比较而言。该条第2款规定的“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其规定的担保受益人特殊化,也特定化,所以被称为特殊担保。因此,《公司法》第16条规定的公司担保从担保受益人上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特殊担保。所谓特殊担保,即公司为有投资关系的股东或者有实际控制力的其他主体提供的担保,担保受益人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甚至对公司有控制力;所谓一般担保即公司为无投资关系和无实际控制关系的其他法人、经济组织、个人提供的担保。
担保人的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二、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有哪些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担保方面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是涉及到公司担保的话,那么还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公司法》当中的规定来履行相关的义务,比如说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
-
同一房屋被抵押并被他人保全该怎么办?
有些房屋出售人在出售房屋的时候并不会将房子已经抵押出去的事实,告诉购房者,等到签订购房合同以后,或者是更晚的时候购房者猛然发现自己买的房子是抵押房,更有甚者房子是被别人保全的。那么这时我们该如何处理呢?1.在买房的时候购房者应该要求出售者出示房产证,如果...
-
去办房产抵押需要夫妻两个都去吗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抵押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对房屋进行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办理抵押登记,而房屋抵押的目的一般是为债务提供担保,保证债权人的利益,那么逾期两个多月能不能做房产抵押的?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精选律师·讲解实例房产证抵押注销需要...
-
动产质押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一、动产质押反担保措施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1、抵押反担保措施抵押物的范围: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
-
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么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