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要哪些程序?
发生医疗纠纷了,怎么处理才是最应该受到关注的。那么医疗纠纷处理要哪些程序呢?本文就将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整理出来,希望能够为有这方面需求的人提供帮助。现将程序阐述如下:
医疗纠纷处理要哪些程序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
4、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发生医疗事故,关键在于处理。了解遇到这样情况该怎么办,这样才能给受影响的人以一个合理的解释。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
医疗事故证据如何保全?
一、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证据的固定和保管,即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供证明主体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的一种措施。二、证据保全法律规定《中华...
-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怎么填?
一、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怎么填《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填表说明1、被申请机关:指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2、设置单位(人):指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医疗机构的设置人。3、地址:指设置单位(人)所在的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相关问题。
我国的药物都有专门的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并且制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之所以有这样规定,是因为这和我国国民的人身健康安全相关系,不管在那个层面上,我国政府和相应的医疗机构都不容有失。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
-
医院误诊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