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期间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吗?
一、监外执行期间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吗
监外执行一般不能减刑,监外执行的时候没有考核分,所以没有办法减刑。
特殊情况可以,即法律规定的几种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监外执行收监的条件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
(一)重新违法犯罪的;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机关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
(三)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四)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刑期未满的;
(五)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或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或保外就医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三、申请减刑以后实际刑期不能少于多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四、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等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
5、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
监外执行一般是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只有在服刑期间才有考核分,如果有重大立功的表现或者是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那么是有被减刑的可能性,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在申请减刑时一定要确定自己符合条件,这样执法人员才会受理自己的申请。
网站地图-
如果是未成年抢劫自首判多久
一、如果是未成年抢劫自首判多久未成年人抢劫自首的判罚有两种情形: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自首,对抢劫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自首,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
-
盗窃罪会判监外执行吗?
一、盗窃罪会判监外执行吗?1、涉嫌犯盗窃罪的公民不一定会被判处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
-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
-
帮助他人网络诈骗判哪个罪
一、帮助他人网络诈骗判哪个罪帮助他人网络诈骗判诈骗罪。既然是帮助网络诈骗,那么就应该是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