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方式有几种,驱逐出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刑事处罚中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附加刑里面只有驱逐出境是针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而对于我国公民却是不能适用驱逐出境的。并且关于驱逐出境的方式,我国《刑法》中也是有具体规定的。那到底驱逐出境方式有几种呢?本站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驱逐出境方式有几种
《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活。刑法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关系以及国际斗争的需要加以决定。
二、驱逐出境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驱逐出境的具体实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的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执行机关应当事先与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联系,通报被强制出境的人员的情况,抵达口岸时间、交通工具班次、出境乘用的航班号、车次、时间,以及其他与协助执行有关的事项。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
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从边境通道出境的,要监督其离开我国国境后方可离开。
本站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需要注意,在驱逐出境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方面的内容小编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当然,刑事处罚中的附加刑不仅包括了驱逐出境,还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等。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诉讼》》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
-
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视吗?
一、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视吗?根据法律规定拘留10天可以探视,行政拘留期间,家属是可以探望的。但是如果有可能由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的,办案单位可以要求不允许家属探视,委托律师除外。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一些不配合公务执行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公民做出的处罚措施,他的...
-
煽动分裂国家罪量刑有何种标准?
一、煽动分裂国家罪量刑有何种标准?煽动分裂国家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
-
诈骗罪怎么能立案
一、诈骗罪怎么能立案诈骗金额达3000元以上就可以刑事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