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
罪犯在被判缓刑的时候,一般法官都会同时宣布此时的考验期期限,顺利的度过了考验期之后,那么才是不用执行所判主刑的,附加刑还是需要执行。不过大家知道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吗?请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
一、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二、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
《刑法》第48条后段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经过上文的介绍之后,大家对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应该有所了解了吧。对于缓刑的考验期,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此时要看实际的主刑是拘役还是有期徒刑,具体判处的刑期是多少,然后才能大概确定缓刑考验期的期限。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
-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2、强令违章冒险客观构成要件是: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
-
利用职务之便合伙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一、利用职务之便合伙挪用公款怎么处理?挪用数额较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
贷款诈骗罪的概念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律师会见所需材料包括了什么
一、律师会见所需材料包括了什么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律师如果要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手续:包括: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