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是哪个?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是哪个?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常有的强制措施,主要针对有特殊情况的嫌疑人。如果嫌疑人涉及的罪名比较严重,危害到国家安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可以对其指定监视居住,提供专门的居所。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应加快对案件的侦办工作。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刑事拘留时间能怎么样计算
律师解析:1、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到37天。2、具体计算方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
-
异地自首怎么押送?
律师解析:异地自首的押送方式:异地自首,犯罪分子一般会被遣送回案发地。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其中犯罪较轻...
-
批捕了哪些时候能见家属
律师解析:批捕后亲属不可以见犯罪嫌疑人。1、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2、一般法院公开开庭是家属可以旁听,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
刑事拘留后该咋办
律师解答:等待侦查以及审判。律师解析:刑事拘留后可以等待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在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