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信用卡信息罪
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窃取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非法提供指私自提供合法掌握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明确信用卡诈骗罪等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的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标准。
根据司法实践情况,现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以下简称《解释》)作如下修改:
一、将《解释》原第六条修改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
非法侵占财产怎样定罪
律师解答:定职务侵占罪或者是侵占罪。律师解析:定职务侵占罪或者是侵占罪。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的,那么按照职务侵占罪定罪。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的亲友怎么界定
律师解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的“亲友”,不能拘泥于字面进行理解,这里的“亲友”,应该既包括亲友个人,也包括与亲友有密切利益关系的单位,对于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给其亲友投资、管理、控股的单位经营的,也应视为“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法律依据:《...
-
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律师解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犯罪构成:(一)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为故意;(二)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三)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以出卖或者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秘密发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四)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具有科学价值的的古脊椎动物化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由哪些构成?
律师解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构成要件有:1、主体为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精神药品;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精神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