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失踪人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法总则》对于失踪人口的规定有明确的时间界定,规定失踪人口在多长时间内属于失踪行为,由于当今社会的很多人对于失踪的认识不清晰,所以本文的重点在于民法总则失踪人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失踪人的财产应当归属于哪个人,财产归属比例是什么样的?
参考《民法总则》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要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失踪人时间的确定: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内容的叙述,我们可以确定民法总则失踪人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失踪人口的财产归属于相应的法定监护人或者其孩子等,如果没有具体的归属,那么财产归属权将由法官通过相关法律证明决定相应的人。最后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
民法总则时效一年规定有变化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总则时效一年规定有变化吗取消了一年诉讼时效。二、《民法典》总则新增条款1、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
-
民法总则容忍代理权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涉及到的内容非常的多,关于代理权的内容也是民法规范的范围。那么关于《民法典》容忍代理权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民法中对于代理权规定了两个内容,一个是委托代理还有就是法定代理,是在案件...
-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养育我们,还扮演者监护人的身份,监护人行驶这监护权,对于一些未成年人以及精神方面存在缺陷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起到了保护和监督的义务,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那么关于民法典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民法典监护人监护权...
-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发生的纠纷问题都是由民法来调整的,关于这些普通纠纷的处理问题,民法当中也有一定的处理原则,关于这一原则问题,我们大家都知道,要根据平等、自愿原则来处理,那么处理民事纠纷的相关规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