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①被执行人范围不同。税收保全措施的使用范围只涉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范围除涉及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之外,还涉及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所以从被执行人角度看,强制执行措施比税收保全措施的涉及面要广。
②执行限度有差异。税收保全措施执行限度应当以应纳税额为限;而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但不包括罚款。这里体现的政策精神是:滞纳金是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纳税义务而被课以的新的给付义务,是税款的正常延伸。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者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是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屋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必须坚持告诫在先的原则。
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程序包括:
(1)税款的强制征收;
(2)扣押、查封、拍卖或者变卖,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采取税款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但不包括罚款。
对于被执行人必要的生产工具、本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须品应当予以保留,不得对其进行扣押、查封、拍卖或者变卖。
首先,强制执行措施与税收保全措施之间只有可能的连续关系,但没有必然的因果连续关系。也就是说,强制执行措施之前不一定有税收保全措施做铺垫,而税收保全措施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是强制执行。
主要相同点:
①批准级次相同,都是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②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屋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这个税收保全措施就是指税务机关因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和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而强制执行是只限于没有按照期限缴纳的税收。
-
法院罚金该怎么交
律师解析:缴纳的方式也有5种:1、一次性缴纳;2、分期缴纳;3、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4、随时追缴。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罚金具有以下特征:1、是一种强制惩罚措施;2、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或亲人的财产;3、只能强制犯罪分子所有财产中的一部...
-
恢复执行材料包括什么?
一、恢复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1、申请恢复执行书。当事人基本信息完整、执行请求明确、具体。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正确。(对被执行人信息尽量提供)。2、申请恢复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1)单位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且应加盖该...
-
被强制执行的车辆怎样处理
律师解析:1、被强制执行的车辆会被拍卖和变卖。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2、在执行中,需要办理...
-
法院如何判决变更抚养费
律师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