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别人的作品到自己的主页欣赏构成侵权吗
转发别人的作品到自己的主页欣赏不构成侵权。
如果是出于营利的目的,转发别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权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报酬的,否则便属于违法侵权。如果对方追究你的责任,就要进行经济赔偿。
但是如果只是欣赏转发的话,性质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是不会造成侵权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措施与责任承担】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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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倍赔偿的适用范围
十倍赔偿的适用范围: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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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赔偿责任是先执行谁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一般没有先后之分,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有三种:(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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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网络侵权主体要怎样确认?
律师解析:网络侵权主体包括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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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兵公司不放人怎么办?
律师解析:发生去当兵公司不放人的情况后,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协助本人与公司沟通。应征入伍是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应予以协助。根据《兵役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