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的情节严重表现为哪些
一、侮辱罪的情节严重表现为哪些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侮辱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具体的情节。
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侮辱他人的行为有哪些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
-
人身损害赔偿上诉书什么时候提交?
一、人身损害赔偿上诉书什么时候提交?1、人身损害赔偿上诉书需要在15日内提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
-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能拒收吗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拒收货物事实上,卖方逾期交货,就是违约,而买方拒收货物的,就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因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
-
人身损害能报案吗,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
一、人身损害能报案吗可以报案。在人身受到伤害时,警察应当出警。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二、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1、...
-
打球受伤医疗费谁承担?
一、打球受伤医疗费谁承担篮球运动本身即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易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各参与者均处于该潜在风险中,既是风险的制造者,也是风险的承担者。打篮球意外受伤的,谁承担医疗费承担应视情况而定。篮球属于具有高度身体对抗性的体育运动,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