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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解答3.25W
律师解析:1)报警:交警事故报警服务电话:122;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12122
2)报警时交警会先询问一些情况,比如有无人员伤亡、车辆是否能够移动、是否有公共设施损坏等,还会询问是否单/双方事故,并要求当事人到护栏外面等候;
3)交通警察到达现场,随同一起来的还有路政、清障、医护等;
4)交警和路政把警示桩放好后就可以拍照留证了,交警还会问一些问题,之后将会收走驾照和行驶证,并告知要去交警大队处理。
5)清障车将会将事故车辆拖离高速,可以选择直接拖去当地修理厂或停车场(停车需要收费);
6)到了交警大队后,提供保单/保单号,如果没有则把玻璃上的交强险标志拍下来或撕下来,也可以在公众号或网上查询保单号;
7)写一份书面说明,记录事发时的时间、地点、事故、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等;
8)将路政费用结清后,带发票找交警开具责任认定书及放行单;
9)到停车场出示放行单,而且要付费,再就可以把车弄走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
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2)报警时交警会先询问一些情况,比如有无人员伤亡、车辆是否能够移动、是否有公共设施损坏等,还会询问是否单/双方事故,并要求当事人到护栏外面等候;
3)交通警察到达现场,随同一起来的还有路政、清障、医护等;
4)交警和路政把警示桩放好后就可以拍照留证了,交警还会问一些问题,之后将会收走驾照和行驶证,并告知要去交警大队处理。
5)清障车将会将事故车辆拖离高速,可以选择直接拖去当地修理厂或停车场(停车需要收费);
6)到了交警大队后,提供保单/保单号,如果没有则把玻璃上的交强险标志拍下来或撕下来,也可以在公众号或网上查询保单号;
7)写一份书面说明,记录事发时的时间、地点、事故、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等;
8)将路政费用结清后,带发票找交警开具责任认定书及放行单;
9)到停车场出示放行单,而且要付费,再就可以把车弄走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
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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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如何办
律师解析: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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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追尾的认定标准
律师解析:标准: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上述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楚车辆在事发时车身是否己并入线内以及其车辆是否有强行并道等情形。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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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交警能扣车?
律师解析:首先,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其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法律依据:《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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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吗
律师解答:不能。律师解析: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应当申请复核,但可以对交通事故赔偿提起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