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建筑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怎么确定?
一楼房建筑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怎么确定?
1、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楼房建筑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公式,楼房建筑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约定违约金之后,若是后期违约情形实际发生,那么违约的一方发现违约金过高,那么可以协商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楼房建筑合同中承包人违约情形有哪些?
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为了防止对方合同当事人违反约定,欲与他人签署楼房建筑合同的当事人,在拟定楼房建筑合同期间,就可以与对方协商拟定违约条款,这样若是后期违约情形发生,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违约事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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