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
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要看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能够负担多少,还要综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人均收入情况。子女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也可以用物折抵。
-
年满16岁的孩子能独立生活吗?
年满16岁但尚未到成年的人,实际上心智都比较成熟,有些人已经接受了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甚至还有一些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做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并有能力照顾自己。因此,年满16岁但尚未成年的人可以离开父母独自生活。然而,对于年满16岁但尚未成年的人来说,他们...
-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的离婚在经由法官审理判决之后可能就会把抚养权判给其中的一个人,可是如果在后期的生活中发现自己没有能力抚养或者由对方发现其不具备能够抚养好孩子的能力就可以要求把抚养权收回给自己,那么,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条件?一、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变更需要...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探视权怎么申请?
在我国婚姻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父母离婚之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是可以对孩子进行探视的,也就是探视权的规定。当然,不管是怎么样行使这个权利必须是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探视权怎么申请?一、探视权怎...
-
一方不会生育,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他吗?
离婚的时候,如果生的有孩子,那么就要确定孩子是该谁抚养,这种就要根据双方的家庭条件以及好好协商。如果女方不会生育,比如女的一方在医院做了绝育手术的话,那么法院调解的结果就会考虑到这个原因,就会直接把孩子判到女的一方。在实践中,法院审核判定孩子由哪一方养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