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都需要谁签字?
一、代书遗嘱都需要谁签字?
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继承法未规定用捺指印代替遗嘱人书写姓名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代书遗嘱由于不是遗嘱人亲自书写,特殊情况下遗嘱人无法完成自己书写遗嘱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来请代书人代书,但必须是符合遗嘱人的意愿,并由遗嘱人签字确认,有关见证人的身份应当与继承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
-
口头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债权人不认怎么办?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主动放弃遗产的,但是有些债权人认为继承人主动放弃了继承的权力,就会直接的影响到他们继续追偿的债权,他们就不认为对方是放弃了权力。债权人他们不认可继承人放弃权力的行为,继承人需要怎么应对?首先需要先确定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方式...
-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解析: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分别有:遗嘱人在订立自书遗嘱时具有遗嘱能力;订立自书遗嘱及其所订立遗嘱的内容都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订立自书遗嘱的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序良俗;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
-
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怎么注销?
律师解析: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的,要按实际情况来解决。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其股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评估确定该股东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让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而不是注销股权。如果章程有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
-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诉讼流程
律师解析:有7个流程。如下:1、起诉方先收集遗产所有权的证据,写起诉书;2、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人民法院根据递交的资料,判断是否受理;4、人民法院受理后,通知起诉方交诉讼费,递交证据书;5、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举证;6、人民法院排期开庭,发送传票;7、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