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受理?
通常离婚夫妻在对财产进行分割时,首先都是双方之间协商来分割的。要是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那要是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此时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受理呢?请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最终依靠的是双方的自觉的履行,如果协议离婚后出现财产分割、抚养问题等纠纷,即可以按照上面介绍的方法解决。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屋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综上可知,离婚夫妻中的一方要是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此时法院是可以受理该案件的,但有时间限制,必须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去公证?
律师解析:只要协议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如果经过公证,则其证据的证明效力是比较强的。所以说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双方可协商进行,如果您觉得离婚协议书公证心里会踏实些,那就可以去公证处进行离婚协...
-
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什么?
律师解析: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二、...
-
双方同意离婚能够一次起诉就能离吗
律师解答:视情况而定。律师解析:视情况而定。1、如果经法院审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法院经过调解,调解无效的,准许夫妻双方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
-
离婚后需要单位备案的吗?
律师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体看单位的规定。我国公民离婚的途径有两个,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必需是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了书面协议,这样双方可以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当事人一方起诉的,法院会通知另一方参加应诉,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