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怎么认定污染环境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这一行为本身有时则常常是为意为之,但这并不影响本罪的过失犯罪性质。
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单位也是可能构成本罪,不过处罚上面还是两罚制。
-
环境污染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热点推荐: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网络侵权">网络侵权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民事责任">民事责任过错责任">过错责任随着工业程度越来越高,环境污染的程度也越来越严重,如果环境污染造成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
走私固废15万吨怎么判刑
不考虑其它从重、加重、从轻、减轻情节,无论是禁止进口还是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数量达1.5万吨的,起刑点都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
-
环境污染损害提起诉讼有效期
对于环境污染法的相关条例大多数人都是比较陌生的,既然都知不道就更别说合理地运用了,虽然我们一般情况下也确实是不太用得上环境污染法的相关条例,但是对于环境污染损害提起诉讼有效期到底有哪两种,多少还是应该了解一下的。一、三年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