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没到生效日期可以毁约吗?
一、租房合同没到生效日期可以毁约吗?
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能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就租赁期间问题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根据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租赁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就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无法确定租赁期限,所以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于承租人利益的考虑,出租人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宽限期,以便及时妥善作出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也无争议,租赁合同的效力就不受影响;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租赁期限发生争议,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因此,你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当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时间。
二、如何签订买卖合同?
1.合同名称:
2.签定目的: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公司名称) 乙方(卖方):(公司名称)
4.主要内容: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发地点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时间。
5.双方签字(盖章)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也无争议,租赁合同的效力就不受影响;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租赁期限发生争议,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民法典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讼时效怎样确定
律师解析:《民法典》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主要是由法律规定,一般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
-
拒绝要约后要约是否会失效
律师解答:不会。律师解析:拒绝要约后要约并不会当然就失效,而是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后,要约才会失效。如果拒绝要约通知送达要约人前,受要约人撤销拒绝通知的,要约是不会失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约被拒绝、要约被依法撤销、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等...
-
什么条件合同可撤销
律师解析:可撤销合同的条件为:(一)一方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民法典中签订了霸王合同有法定效力吗
律师解析:关于霸王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情形来分析。首先,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禁止性规定的,那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其次,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不仅没有履行提示说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