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是指什么
一、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是指什么
重大误解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对预期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在理解上有重大错误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一种。例如出借人误将第三人当作借用人情况下订立借贷合同的行为,买受人将复制品误认为真品而承诺买卖的行为,行为人误将租赁关系认为是买卖关系而从事的合同行为等。
构成重大误解的一般条件:
(1)它须是足以影响当事人实质性利益,如果没有此种误解,行为人就不会从事该民事行为;
(2)它是因行为人自己主观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因受诈欺而为的意思表示不属于重大误解。
按照大陆法系各国的民法,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经当事人申请撤销后,行为自始无效。
二、重大误解指的是什么
1、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依我国学界通以及审判实践的做法,等同于传统民法中的错误。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定撤销事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是在民法意思表示中仅可撤销的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撤销权而产生的。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对这四种行为行使撤销权。因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得该项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其原理在于当事人所撤销的是该项行为。所谓的撤销是原本存在的可撤销的行为归于消灭。
3、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这类合同多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而造成的,从而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2)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如果仅仅是行为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同时,对订约动机的判断错误也不应构成重大误解。
误解必须是对行为的内容发生误解,并导致了行为的做出;同时,误解还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既要考虑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又要考虑因此给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行为一旦生效,将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最后,重大误解算是一种可以撤销行为的过错,主要原因是受害人自己造成的,因此受害人的损失也是要自己赔偿,这种可撤销的误解行为,必须是重大情况下的误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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