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技术合同备案材料有哪些?
一、苏州技术合同备案材料有哪些?
(一)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一般需要已生效的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为一式五份,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为一式四份),如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必须出具批准文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九条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十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十四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对于技术合同备案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特别是不同的技术授权和使用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来提交相关材料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能否主张违约责任
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能否主张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属于法定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合同出现违约时,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
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哪些合同
一、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哪些合同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民法典》...
-
哪些时间保管合同成立
一、哪些时间保管合同成立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但是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
-
民法典中中介将合同写错可以不履行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中介将合同写错可以不履行合同吗民法典规定,中介将合同写错后,如果合同生效的,当事人要履行合同。但当事人申请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合同无效,就不需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