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资出版图书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单位出资出版图书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单位出资出版图书合同的规定是单位出资和相关的作者签订这样的一种出版,并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是排除他人进行出版的权利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之下,是需要给著作权人一定的报酬支付的。图书出版合同关于专有出版的规定是出版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享有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再次出版该作品的权利。专有出版权具有排他性,这一权利的本质特征是禁止权。
二、其权利内容包括以上几点:
著作权人在出版合同约定的有出版权期限内,在合同约定的地区内,不能再行使出版权,即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六)项规定的复制和发行的权利。只在合同期满或者出版社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时,出版权才重新回归著作权人。
出版社在享有专有出版权间,只能自己出版,不得许可他人出版。
其他人不得以印刷方式复制发行该作品,侵犯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的利益。
首先,这种出版权属于可以单独使用部分的著作权人,不属于任何一家出版社,包括对整体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
其次,这种权利的行使要受到其他权利制约:
第一,如果是合作作品、汇编作品等,要受到整体作品著作权的制约。
第二,受整体作品的专有出版权的制约。权利的行使以不侵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对单独使用部分的出版也应遵循这一原则。
专有出版权的取得和消灭
专有出版权来源于著作权人在出版合同中的明确授权。若著作权人未在合同中声明让予的是专有出版权,则图书出版者不得主张享有排他性的专有出版权。
专有出版权在以下情况下消灭:
第一,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第二,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著作权人提出终止合同;
第三,出现了合同约定的专有出版权消灭的事项;
第四,其他终止合同的事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公司和劳动者个人来进行一个出版合同的签订,这实际上行使的就是着作权当中的一个出版的权利,他可以将这样的一种权利许可给他人进行一个形式获得报酬。
-
转租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析: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
-
怎样写技术培训合同模板的范本
律师解析:撰写技术培训合同模板的范本方式是,首先要写明技术培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技术培训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技术培训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
-
网络广告能认定是合同要约吗
律师解析:网络广告可以认定为合同要约,但是需要注意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但符合下面要约条件的,就属于合同要约:1.内容具体确定的;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网络广告可以认定为合同要约,但是一般是属于要约邀请的,只是需要注意...
-
被网贷骗签了合同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析:被网贷骗了签了合同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涉嫌诈骗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