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提议是否合理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提议是否合理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股东大会的召开需要满足一定的基础,股份制企业的经营离不开此类会议,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处理有关的问题,这样对于自己的权益保障就会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进而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减少失误。
-
总公司的分店撤销怎么走手续
一、总公司的分店撤销怎么走手续分公司不属于法人组织,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不需要进行清算,直接去注销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
-
集团公司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吗
一、集团公司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吗集团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是签订合同的主体之一,所以集团公司有权对外签订购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
-
开发商破产业主怎么办,公司怎样才能破产
一、开发商破产业主怎么办开发商破产业主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进行解决。1、弄清产权归属一般而言,烂尾楼同样也是贷款银行及各地政府的一块“心病”,过去几年也有过续建、复建、盘活烂尾楼的案例。不过,万一购房者真的遭遇了烂尾楼,首先要做的还是学会“自救”,通...
-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及申请材料有哪些分公司注销流程是到公司登记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满四十五日后,可以申请注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决议文件等。公司变更营业地址也是需要登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