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流程?
一、新公司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流程?
1、工商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核名分为市名和省名。市名在当地的区内工商局审核通过即可,省名的话在区内工商局审核通过后还要去市局再次通过。
所需资料: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自己想要起的公司名称。
2、工商执照:名称核下来之后就要去工商局领一套工商设立的资料,确定公司的法人,监事,财务人员以及公司的经营范围,资料填好后法人股东到场签字,工商局确认经营范围无问题后会录入系统。然后等待3-5个工作日即能去工商局领取执照。
3、刻章:工商执照出来后要带着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去公安刻章部刻章。一套章有五枚,分别为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及发票章。
4、税务备案:等章出来就能带着公司的资料去国地税进行财务制度备案了,法人和财务要去税局进行实名认证。同时可以在税局办理发票领购本及核验发票章。
5、开立基本户:去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一般情况下开立基本户要先去银行预约,可以和税务备案同时进行。等基本户出来要签订三方协议。
6、购买电子钥匙及税盘:税务备案过后要去购买报税用的电子钥匙,开立一般户后要去相应的部门购买开票用的税盘。
7、申请发票及报税:到这一步公司的相应步奏已基本完成,可以做账及到报税期可以正常申报了;也可以去税局申请领用发票,公司可以进行正常的经营状态。
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六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办理时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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