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的操作流程有什么?
一、股权收购的操作流程有什么?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二、股权收购的形式有什么?
1、强制收购:即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的行为。
2、故意收购:指收购者在收购行为开始前不通知目标公司,从而使之在接到收购要约时陷入被动处境,并且给予目标公司股东以极大心理压力的收购方式,应当指出,虽然这种收购方式被称为“恶意收购”,但并不违法。
3、善意收购:即收购者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就与目标公司进行沟通,使之在心理上有足够准备后,再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方式。
4、标购:指收购者不直接向目标公司董事会发出收购要约,而是直接以高于该股票市价的报价,向目标公司股东进行招标的收购行为。它又包括两种方式:
(1)部分标构:即收购者就其所要持股的份额,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标购。如果投标股份超过招标数量,则应依据股东平等原则,由收购者按比例向投标者收购。这种方式多采用现金进行。
(2)兼并标购:指收购者持股达到相当比例后,如果目标公司少数股东拒绝投票其持有股份,则标购者仍可以进行兼并,同时可对剩余的少数股份依法进行强制收购。兼并收购多采用以现金报价收购控股部分,以有价证券作价收购剩余股权两种方式相结合。
股权收购时,收购方和目标公司,对于股权问题需要先进行洽谈。股权收购的形式分为强制收购,故意收购,善意收购和标购,标购又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部分标构和兼并标购。善意收购是最常采用的收购方式,收购者在收购之前发出邀约,与目标公司进行沟通,使其事先有足够的准备。
-
变更股东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解析: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具体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
-
合伙做生意中途退股怎样处理
律师解析:有合伙人退股就必须要进行清算。合伙人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准备退股的合伙人即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按照退货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对于退股财产退...
-
股东出资不到位能否转让股权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
-
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限制?
律师解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限制有:1、封闭性限制《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