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必须要执行吗?
一、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必须要执行吗?
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必须要执行的。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审批应当在政府行政机关的相关部门中,公民依法进行相关行政许可的申请时,应当根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与材料,并配合做好审查工作,行政部门审核通过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许可就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二、可以办理行政许可的机构规定是什么?
1、最直接的差别是被委托主体性质的不同
一般委托的被委托主体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它们的基本职能不是行使行政职能或其他国家职能,而是从事非国家职能性质的活动。行政机关内部的委托,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它们经常性的工作就是执行国家公务。
2、被委托主体的法律地位也不相同
一般委托中的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也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而行政机关之间的委托,由于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因而本身就具备行政主体的地位。但是,这种独立的主体地位,在其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时并不体现出来,它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也由委托机关承担。
最后,被委托主体的条件和范围要求不同。一般委托中,不是任何组织都可以成为被委托的主体,被委托组织要求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接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而行政机关之间的委托,被委托机关的主体条件一般没有限制,但是要求其职权范围与委托行使的行政事项有一定的相关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行政许可的设立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论是程序还是实体方面,都是违法行为,比如说地方性的法规和一些政府的规章就不能够制定,法人公司或者是其他组织的资质的行政许可,除此之外,行政许可也需要进行公开,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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