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法律2.02W
红树林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林木吗
不属于珍贵林木,但红树林是中国保护物种,近10多年来,先后建立了国家级(3个)、省级(4个)、县级(8个)红树林保护区15个,并制订了相应的保护法律法规。条中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也就是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经济利用和观赏价值的树木。“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是指除珍贵树木以外的其他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主要是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所规定的植物。其中,国家一级珍贵树木包括银杉、巨柏、银杏、水松、南方红豆杉、天目、铁木等。国家二级珍贵树木包括长柏、红松、黄杉一、白豆杉等。国家一级保护的其他植物包括光叶蕨、十齿花、瑶山苣苔、莼菜、异形玉叶金花等,国家二级保护的其他植物包括苏铁蕨、驼峰藤、沙芦草、四川狼尾草、雪白睡莲等。“非法采伐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有关法规,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森林法规定:“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是指采用剥皮、砍枝、取脂等方式使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死亡或者影响其正常生长。“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进行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的行为。本条规定了两档刑罚,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行为的,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2.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3.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手房买卖能不能过户
二手房买卖能不能过户1、二手房买卖能过户。二手房过户应当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由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房管局收件后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后到房管局审查确认已完税,领取过户回执。2、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
-
车辆轻微剐蹭如何处理
车辆轻微剐蹭如何处理发生轻微剐蹭后,要按照以下流程处理:第一,对事故现场拍照,并且挪车。拍照是快速处理重要的证据,将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好,之后打开双闪、在适当的距离设置安全警告装置。第二,报交警和保险公司。打110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第三,到...
-
挪用资金后归还能免责吗
挪用资金后归还能免责吗1、如果挪用单位资金未超过三个月归还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挪用资金是否构成犯罪,要考虑到几个方面的因素:挪用的时间、用途、金额、是否归还。如果已构成犯罪,虽归还但司法机关仍...
-
离婚协议书上的子女能否共同抚养
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您好: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书子女共同抚养自然遵循男女双方的意思,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1、孩子是否必须归另一方?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2、抚养费该怎么支付,支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