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显失公平案
法律1.15W
想了解一下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显失公平案例
你好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显失公平案例如下:2008年11月,胡某驾驶货车与王女士的车相撞,之王女士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双方的车辆均有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肇事货车车主毕某投有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后,毕某和王女士的丈夫谢某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赔偿12.5万元的协议。毕某将赔偿款交给谢某后,谢某在交通事故赔偿凭证上签收,后毕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11.83万元。王女士的成年子女及丈夫谢某后来认为,对王女士适用农村人口标准赔偿不合理,遂以毕某、保险公司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按城镇人口标准再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是在其成年子女均未参加调解的情况下,与肇事方达成的协议,且只有车主毕某与谢某的签名,作为王女士另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成年子女事先没授权谢某,事后没追认认可调解协议,因此该调解协议没发生法律效力。另外,虽然死者的户口在农村,但住所地已经划归当地经济开发区实行城乡户口统一管理,故应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法院遂判决保险公司、毕某向死者家属赔偿经济损失31万多元,扣除已经给付的部分,应再赔付18.8万元。 如何确认由车主毕某与谢某两人所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本案最关键的问题。 从该调解协议书的形式上看,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遗漏了赔偿义务人的签字,由于肇事车辆投保了交通事故保险,有关保险公司也应当是该案的赔偿义务人,然而,该调解书上却没有保险公司一方的签字;二是遗漏了赔偿请求权利人的签字,即该调解书上应由死者王女士成年子女的签字。再从调解协议达成的过程来看,谢某是在其成年子女均未参加调解的情况下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的,作为死者另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王女士的成年子女事先没授权谢某,事后也没追认认可调解协议,因此对王女士的成年子女来讲,谢某参与调解的行为并不能构成合法有效的表见代理,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其成年子女没有约束力。所以,法院认定该案中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属无效合同,是合法、正确的。-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刑事诉讼法是刑法吗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犯罪,犯罪了要负什么责任,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是刑事犯罪的实质法。刑事诉讼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么打官...
-
离婚协议子女是否可以共同抚养
离婚协议子女是否可以共同抚养1、协议离婚子女可以共同抚养,但是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因为父母离婚的时候可以共同约定孩子的抚养方式,如果都同意共同抚养孩子,并且对孩子没有不利影响,那法律是允许的。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
-
员工挪用公款的起诉书
挪用公款的定义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1、挪用公款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
-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中所说的数额较大是多少,怎么定性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